所在位置: 首页 >> 专业培养 >> 新专业 >> 正文
爱博lovebet1098专业设置及建设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日期:2018-09-16

中矿大京教字〔2018〕5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设置机制,保证本科专业设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本科教育规模、质量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普通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业设置

第二条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旨在优化专业结构,强化育人功能,汇聚优势教学资源。通过建立本科专业动态设置与调整机制,增强专业结构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适应度,深入对接国家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打破学院、学科、专业界限,推进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增设面向可持续能源发展的新工科专业,形成学校本科专业内生增长动力,不断提升本科专业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体现优胜劣汰,保持合理的专业总体规模,学校每年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学院两年内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2个。综合专业的招生志愿率、毕业生就业率、转专业率等因素进行评价,凡生源质量下降、社会需求量减少、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专业,将逐步减少招生数量、暂停招生、停办等。

第四条设置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能够满足国家和社会需求,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能够形成一定的培养规模。

(2)有拟设专业建设规划和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应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生师比达到国家要求。

(4)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基本教学条件,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办学条件。

第五条申报程序

(1)学校每年6月份之前受理申请,学院增设新专业需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后向学校提交论证报告、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内容包括行业发展现状及人才需求,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带头人及专业教师情况、主要课程开设情况等。

(2)学校召开由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评审会,对学院的申报材料、专业建设方案、新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等进行审议论证。

(3)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满,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部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专业建设及管理

第六条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适应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结构体系;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第七条根据学科发展、专业布局、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学校定期开展专业建设立项工作,对新专业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具体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纳入“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中,由学院向学校报送建设方案。

第八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定期对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师资队伍与教师发展、教学改革与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条件保障、生源质量与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等。学校适时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评估结论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